
報新聞/編輯部
為落實國家能源轉型政策,排除綠能產業發展障礙,並健全行政機關之法治觀念,嘉義地方檢察署於昨(27)日下午,舉辦「115年度綠能法令遵循教育訓練」。本次活動由嘉義地檢署蔡宗熙檢察長主持,邀請嘉義縣市各行政機關綠能業務之承辦人員與會,透過專業法律見解與實務案例剖析,期能提升公務同仁在推動綠能業務時的法治韌性,讓公務員在「勇於任事」與「恪遵法紀」之間,建立清晰的專業判斷基準。
蔡宗熙檢察長於致詞時強調,綠能發展是國家重要政策方向,行政機關在辦理相關審查或業務時,應秉持「便民、利民」之初衷,而非以繁瑣程序阻礙產業發展。然而,便民與圖利之間,往往僅是一線之隔,蔡檢察長特別引述近期國內司法實務中備受關注的「32元電鍋案」為例,藉此提醒公務同仁,行政機關在程序合法性與裁量權限的行使上,必須時刻保持警覺,透過正確的法令認知,公務員方能無後顧之憂地為民服務。蔡檢察長亦強調,選舉期間將屆,在座公務人員更應發揮專業職責,落實反賄選宣導,強化機關同仁對於不法利益輸送與賄選行為之辨識能力,嚴守行政中立與廉潔原則,防杜任何形式之利益交換或不當請託介入公務運作,確保選舉過程公平、公正,維護民主法治之核心價值。

本次教育訓練,由李彩綺檢察官針對「圖利與便民之區別」進行核心論述,李檢察官精闢解析《貪污治罪條例》中圖利罪之構成要件,協助與會公務員建立正確的「法規遵循架構」,強調只要行政作為符合法規授權、程序公開透明,即不違正當之行政裁量與便民服務範疇。此外,李檢察官更進一步講授「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之新法意旨,隨著法治環境的進步,內部舉發已成為維護組織清廉的關鍵力量,新法規旨在提供揭弊者完善的身分保密與職場保障機制,鼓勵同仁於發現違法違紀情事時勇於發聲,不僅有助於維護公務體系清廉,亦能實質強化機關內部控制機制。
活動最後,由政風室主任蔡崇正以臺灣高等檢察署編纂之「綠能防貪指引」為主軸進行綜整說明,深入淺出分析當前綠能產業可能面臨之犯罪態樣。近年來,隨著產業利益龐大,綠能領域逐漸成為不法勢力覬覦目標,犯罪模式亦由過去單一索賄,轉為結夥介入、干擾工程施作,甚至利用土地使用管制漏洞進行非法牟利等多元型態。
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在綠能推動上是夥伴關係,司法單位的角色不僅是追訴犯罪,更透過法治教育提供預防性的法律支援,嘉義地檢署將持續與行政單位保持密切聯繫,針對綠能發展過程中的法律盲點進行溝通,共同排除不法障礙,攜手打造透明、公正且具永續價值之綠能發展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