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即時查處恐嚇案件 全力維護地方首長安全

報新聞/編輯部

針對今(25)日有關花蓮市公所及吉安鄉公所首長遭恐嚇案件,花蓮縣警察局表示,本案已迅速啟動專案偵辦機制,並報請花蓮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全力釐清案情、依法嚴辦,以確保地方首長及公共安全無虞。

經查,花蓮市公所於115年3月24日深夜23時52分許,其公務信箱接獲電子郵件,內容除反映公所信箱問題外,並出現恐嚇字句;另吉安鄉公所亦於同日上午接獲類似內容之恐嚇訊息,並明確指涉將於特定時間、地點進行暴力行為。經初步研判,兩案係同一人所為。

本局於接獲通報後,立即由花蓮分局及吉安分局受理報案,並由刑事警察大隊統籌成立專案小組,迅速展開調查。經比對相關資料,已鎖定特定對象,並同步調閱相關通信紀錄、網路使用軌跡等資料深入追查,務求儘速查明動機及行為人所在。

在安全維護方面,本局已即刻加強花蓮市及吉安鄉公所周邊巡邏密度,並與市長及鄉長保持密切聯繫,落實安全防護及應變機制,確保首長及洽公民眾安全無虞。

花蓮縣警察局強調,任何以暴力或恐嚇手段威脅他人之行為,均屬重大不法,警方絕不寬貸,必定全力查緝到案、依法究辦。同時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情緒或不滿而以身試法,若有意見應循正當管道表達,共同維護社會秩序與安全。

最後,花蓮縣警察局局長范織坤強調,警方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均秉持「迅速處置、從嚴偵辦」原則,絕不容許暴力威脅影響社會安定,將持續強化維安作為,全力守護花蓮鄉親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