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一分局民權派出所於115年2月13日17時許獲報稱,民眾機車疑似遭竊,巡佐盧文祥及警員曾子軒立即趕赴現場調查,經調閱監視器及擴大搜尋後,發現竟是民眾一時忘記實際停放位置,幸好最終順利尋回車輛,虛驚一場。
經瞭解,賴姓女子(53年次)回想上次使用機車時間,表示於2月9日14時許將機車停放在西區美村路一段住家地下室停車場,至當(13)日下午準備外出採買時,卻發現車輛不在原停放位置,遍尋地下室各處仍未發現蹤影,擔心遭人竊取,心急之下遂向警方報案求助。
警方到場後先行調閱社區監視器畫面,逐一比對出入口影像,並同步清查門禁刷卡紀錄,以釐清車輛是否遭他人騎走,發現賴女於12日曾騎車外出,之後卻徒步返家,研判可能係一時疏忽記錯停放地點。警方隨即擴大搜尋周邊道路及停車空間,最終於距離住家約250公尺處路旁發現該車,車況完好並無遭竊跡象,順利協助尋回。賴女見愛車失而復得,頻頻向警方致謝,表示因記憶一時混淆誤以為失竊,並對現場處理同仁大力比讚,幸有警方耐心調查與協助,才能讓愛車失而復得。
第一分局呼籲,民眾於戶外停放車輛時可利用手機拍照記錄停放位置,或留意樓層編號與周遭地標,以利日後辨識;若發現車輛或財物疑似遭竊,應保持冷靜並立即報警處理,由警方協助查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