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張杰倫
我花了二十年,等一個對的人。
等到的是他的婚帖,和他的新娘。
婚禮上,他牽著她的手,笑得像當年初見我時一樣燦爛。
我舉杯祝福,轉身刪掉了他所有的聯繫方式。
第二天,他醉醺醺砸開我的門:「妳為什麼刪我?」
我指了指客廳裡正在陪孩子拼樂高的男人:「因為我等到了對的人。」
他愣住了:「妳不是說這輩子只愛我一個嗎?」
我笑了:「是啊,人生很短,要把時間花在對的人身上。」
—
林知予是在一個雨天收到那張喜帖的。
快遞員把信封遞到她手上的時候,她正在給陽台上的薄荷澆水。雨斜斜地打進來,幾片葉子被打得東倒西歪,她伸手去扶,指尖沾了冰涼的水珠。
信封是燙金的,拿在手裡沉甸甸的。
她沒急著拆,先把澆花壺放回原位,又拿了抹布把陽台地上的水漬擦乾淨。做完這些,她才坐回沙發上,用指甲順著封口輕輕劃開。
裡面掉出一張照片。
新郎穿著訂製的黑色西裝,新娘一身潔白婚紗,兩個人站在一片薰衣草田裡,笑得很好看。背景的天空藍得不像話,像是後期修過的。
林知予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
照片右下角印著日期,三天前拍的。
她算了算,從她認識陳嶼到現在,剛好二十年整。
二十年前的陳嶼還不叫陳嶼,叫陳小軍。那時候他們是鄰居,住在一條窄巷子兩對門。夏天熱,家家戶戶把竹床搬到巷子裡乘涼,她躺在自家的竹床上數星星,陳小軍在對面吹口琴。吹的都是些老掉牙的曲子,《茉莉花》《四季歌》,偶爾也吹《小白楊》。口琴聲順著巷子飄過來,斷斷續續的,夾雜著他爸罵他不爭氣的聲音。
「吹吹吹,吹個屁吹,有本事給老子考個第一回來!」
陳小軍不吭聲,等她爸罵累了進屋睡覺,口琴聲又響起來。
林知予就是在那些夜晚喜歡上他的。
後來陳小軍變成了陳嶼,說是名字改一改,運氣也能改一改。他考上了省城的大學,去了很遠的地方。臨走那天晚上,他在巷口等她,手裡攥著一個東西。
「給你的。」他把那東西塞給她,是一盒口琴,和他吹的那個一模一樣。
「我會回來的。」他說。
林知予點點頭,沒說話。
她等了他四年。四年裡她學會了吹口琴,吹他吹過的那些曲子。有時候吹著吹著就哭了,眼淚掉在琴身上,她趕緊用袖子擦掉,怕給弄壞了。
四年後他回來了,帶著一個女孩。
「這是我女朋友。」他跟她介紹,表情自然得像是介紹一個普通朋友。
林知予站在巷口,手裡還攥著那盒口琴。她把口琴往身後藏了藏,笑著說:「挺好的,挺好的。」
那天晚上她把口琴收進了抽屜最深處。
後來他又走了,和那個女孩一起走的。再後來聽說他們分了,他一個人去了更遠的城市。她從別人那裡輾轉聽到他的消息,聽說他開了公司,聽說他賺了錢,聽說他談了新的女朋友,又分了。
她一直單著。
朋友問她為什麼不找,她說沒遇到合適的。朋友又問她什麼樣的才算合適,她想了想,說:「對我好的吧。」
她沒說出口的是,她一直在等他。
等她從二十歲等到三十歲,又從三十歲等到三十五。身邊的人都結婚了,有的甚至已經離了婚,她還在等。
有時候她也會想,自己到底在等什麼。等他回頭?可他從來沒有回過頭。等一個結果?可結果是什麼,她自己也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沒有辦法去愛別人。
不是沒有嘗試過。相親相過幾次,也有條件不錯的男士表示想進一步發展。她試著和他們約會,吃飯看電影逛街,做所有情侶該做的事。可每次到了某個節點,她就會退縮。別人牽她的手,她下意識地想抽回來。別人說我喜歡你,她不知道該怎麼回應。
有一次一個男人問她:「妳是不是心裡有人?」
她愣住了,沒說話。
男人笑了笑,說:「那我們就到這裡吧。我不想當別人的替補。」
她想說你不是替補,可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因為她不知道該怎麼解釋。她心裡確實有一個人,可那個人從來沒有屬於過她。她等了他這麼多年,等來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錯過。
後來她不再相親了,一個人過日子。
她養了一隻貓,叫阿呆。她把陽台上種滿了薄荷,夏天泡水喝,清清涼涼的。她學會了做很多菜,糖醋排骨、紅燒肉、清蒸鱸魚,都是他小時候愛吃的。她不知道他現在還愛不愛吃這些,但她還是學會了。
她沒想過有一天會收到他的喜帖。
她把喜帖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新娘的名字叫沈佳怡,三個字寫得工工整整。她試圖回憶自己認不認識這個人,最後確定不認識。
她把喜帖放在茶几上,去給阿呆添了糧。回來的時候又拿起來看了一遍。
婚禮在週末,地點是城裡最貴的那家酒店。
她想了想,拿出手機給他發了條訊息:「恭喜。」
他回得很快:「妳會來嗎?」
她盯著那三個字看了很久。
「來。」
婚禮那天她起了個大早。她翻遍了衣櫃,找出一件沒怎麼穿過的淺藍色連衣裙,是去年生日給自己買的,一直沒機會穿。她對著鏡子化了個淡妝,口紅選了最日常的豆沙色。
阿呆蹲在床邊看她,喵了一聲。
「沒事,」她跟阿呆說,「我就是去喝個喜酒。」
阿呆又喵了一聲,不知道聽懂沒聽懂。
酒店門口擺著他們的新婚照,比喜帖裡那張更大更清晰。她站在照片前看了一會兒,陳嶼比二十年前成熟多了,眉宇間少了少年時的青澀,多了幾分沉穩。新娘長得很溫婉,笑起來眼睛彎彎的,像月牙。
她走進宴會廳,找了一個靠角落的位置坐下。
人很多,很熱鬧,有人認出了她,過來打招呼:「知予?好久不見!妳一個人來的?」
她笑著點點頭。
那人欲言又止,最後拍了拍她的肩膀,沒說什麼。
婚禮開始的時候,全場的燈光暗下來,聚光燈打在門口。陳嶼牽著新娘的手走進來,兩個人臉上都帶著笑。那笑容她太熟悉了,二十年前在巷口,他也是這樣對她笑的。
她端起桌上的酒杯,抿了一口。
司儀在台上說著套話,什麼「相識相知」「緣定三生」,下面的人配合地鼓掌。她看著台上的兩個人交換戒指、喝交杯酒、擁抱親吻,全程面帶微笑。
輪到新娘拋捧花的時候,她悄悄起身去了洗手間。
洗手間裡沒人,她對著鏡子補了口紅。鏡子裡那張臉還是原來的樣子,只是眼角多了幾條細紋。她盯著那幾條細紋看了很久,想起自己今年三十七了。
二十年。
她把口紅收進包裡,推門出去。
婚宴結束的時候,她跟著人群往外走。陳嶼和新娘站在門口送客,看到她,他愣了一下。
「知予。」
她笑著走過去:「恭喜啊。」
新娘也看著她,眼神裡有一點好奇,大概是不知道她是誰。陳嶼沒介紹,她也沒多說,只是從包裡拿出一個紅包,遞過去。
「一點心意。」
陳嶼接過來,想說什麼,她已經轉身走了。
走出酒店的時候,外面下起了雨。她站在門廊下等了一會兒,雨沒有要停的意思。她拿出手機打車,排隊三十幾位。
她索性收起手機,走進雨裡。
雨水打在臉上,涼涼的。她走得很慢,也不管裙子會不會濕。路過一個垃圾桶的時候,她停下來,從口袋裡掏出手機,打開通訊錄。
找到陳嶼的名字,點開。
刪除。
她又打開微信,找到那個置頂的對話框。最後一條消息還是他發的那句「妳會來嗎?」她沒有回。
刪除。
然後她把電話卡摳出來,扔進了垃圾桶。
做完這些,她繼續往前走。雨越下越大,她全身都濕透了,可她覺得從來沒有這麼輕鬆過。
第二天早上,她正在客廳裡陪阿呆玩,門被人砸得震天響。
她走過去開門,陳嶼站在門口,渾身酒氣,眼睛紅得像兔子。
「妳為什麼刪我?」
她靠在門框上,沒說話。
他往裡面看了一眼,整個人僵住了。
客廳裡,一個男人正坐在地毯上陪一個四五歲的小男孩拼樂高。男人抬頭看了他一眼,又低頭繼續拼。
「他……他是誰?」陳嶼的聲音發抖。
林知予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嘴角微微翹起來。
「我老公啊。」
陳嶼的臉一下子白了:「妳……妳結婚了?」
「嗯,結了三年了。」
他張了張嘴,說不出話來。過了很久,他才擠出一句:「妳不是說這輩子只愛我一個嗎?」
林知予看著他,忽然笑了。
那是她這麼多年來,笑得最真心的一次。
「是啊,我愛過你。愛了二十年。」
她頓了頓,聲音很輕:「可是陳嶼,人生很短。」
他站在原地,像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氣。
客廳裡,小男孩喊了一聲:「媽媽,爸爸說這個飛機拼錯了!」
林知予回頭應了一聲:「來了來了。」
她又轉過來看陳嶼,語氣平靜得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回去吧,你老婆在家等你呢。」
說完,她關上了門。
門外沒有聲音,過了很久,傳來腳步聲,漸漸遠去。
她走回客廳,在地毯上坐下。男人看了她一眼,沒問什麼,只是把拼到一半的飛機遞給她。
「這個翅膀我裝不上去,你試試。」
小男孩也湊過來:「媽媽加油!」
她接過那半個飛機,低頭認真地拼起來。
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三個人身上,暖融融的。
阿呆跳上沙發,打了個呵欠,瞇起眼睛。
陽台上的薄荷長得很好,綠油油的,風一吹,滿屋子都是清涼的香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