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秀論:李貞秀退籍任務不存在?立法院上演「我想放棄國籍,但對岸不收」

政治漫畫 張杰倫 dvjj

記者王百佑、張杰倫報導

當法理遇上政治,誰才是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這兩天,立法院最熱的話題不是法案攻防,而是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遞補名單中的「李貞秀」。作為首位進入國會的陸配,她所引發的國籍爭議。內政部與陸委會祭出的「法規組合拳」,瞬間將她推入了一個法理與政治的死胡同。根據目前的行政解釋,李貞秀若無法提出「放棄國籍證明」,其遞補之路將在法規的紅燈前徹底止步。

這場風暴的核心在於法律適用。內政部與陸委會祭出《國籍法》第20條,強調公職人員不得擁有雙重國籍,要求李貞秀在就職後一年內提出放棄對岸國籍的證明。然而,民眾黨則高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部「特別法」,主張陸配只要在台設籍滿10年即可參政,且法律上兩岸非國與國關係,何來「放棄外國國籍」之說?

政治現實的死胡同:一個無法完成的任務—李貞秀在受訪時直言,她曾赴對岸嘗試辦理退籍,卻遭對方以「台灣非外國」為由拒絕。台灣和中國本來就互相不承讓對方是國家,

兩岸衝突點:一個身分,兩種解讀,李貞秀的困境,正是兩岸敵對狀態下的縮影:

  • 台灣政府: 為了確保公職人員「效忠唯一」,在行政解釋上趨向嚴苛。如果陸配無法證明放棄對岸國籍,就預設其具有雙重效忠風險,這在政治上是「抗中保台」的必然結果。
  • 大陸政府: 為了維持「統一」論述,絕不配合台灣的退籍要求。卻必要的試金石。

李貞秀在2月3日是去立法院宣示就職立法委員,她將成為兩岸開放交流後,第一位成為中央級民意代表的陸配,諷刺的是,但她也是第一位尚未就職就被「解職」,但這立委要如何「解職」?也是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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