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卓蘭分駐所於日前上午9時許,接獲報案,表示其騎乘機車外出後,忘記機車停放位置,遂撥打110向警方請求協助。
卓蘭分駐所所長錢永豐與坪林派出所警員洪承瑋獲報後立即前往處理,經了解為張姓民眾(男,38年次)因罹患失智症導致忘記機車停放位置,員警先行安撫張民情緒,並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研判其可能行經路線。經警方細心比對查找,終於在距離報案地點隔兩條街之道路旁,發現民眾所騎乘之機車停放於路旁。
警方陪同前往領車時,民眾才想起因機車油料耗盡,才臨時將車輛停放該處。考量民眾年邁且行動不便,警方遂主動協助其將機車推行至約500公尺外之加油站加油。後續警方發現該民已無法清楚辨別住處之方向,為避免發生危險,遂聯繫其家屬前來卓蘭分駐所,並由家屬將民眾安全帶返住處休息。

大湖警察分局表示,家中若有失智或高齡長者,家屬應多加留意其外出動向與行蹤,適時陪同或建立聯繫機制,以降低走失或發生危險之風險;警方於接獲報案時,將於必要情況下即時提供協助與關懷,共同守護年長者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