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情資,循線掌握盧姓犯嫌等人承租臺中市北屯區某公寓從事詐欺不法犯行。案經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潛股檢察官康存孝指揮偵辦,並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共組專案小組深入蒐證後,於113年11月間查獲盧嫌等3人涉嫌從事詐欺系統商,續經溯源追查發現幕後金主林嫌藏匿於泰國,即透過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協請泰國移民總局查緝林嫌到案,並於114年6月遣返回臺,全案共計查獲犯嫌4人,查扣現金12萬餘元、星鏈設備1組、無線分享器4臺、手機320支及電腦6臺等贓證物。
經查林嫌籌組之系統商除大量創設WeChat、QQ及Apple ID等帳號販售予境外詐欺機房使用外,另配合詐欺機房騙取大陸地區民眾個資後,利用深偽技術(Deepfake)製作被害人臉部驗證影片,順利通過「數字人民幣」APP身分驗證程序,以綁定被害人金融帳戶,藉此盜取移轉被害人存款。全案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妨害電腦使用罪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將林嫌等4人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