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卓蘭分駐所員警於本(1)月27日凌晨4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所騎乘機車沒油,請求警方到場協助。員警到場後,竟發現報案人所騎乘車輛為他轄所報失竊機車,隨即依竊盜案現行犯帶返所依法偵辦。
經警方調查,該名(陳男、88年次)竊嫌所騎乘之普通重型機車為通報失竊車輛,並坦承機車係於苗栗市區竊取而來,行經卓蘭市區一帶油料耗盡,自行報案請求警方協助。警方依法進行附帶搜索,在機車置物箱內另查獲一面失竊機車號牌及行動電話一支,該名男子亦坦承皆為竊取到手之財物。後續失竊機車及物品發還被害人,全案依刑法竊盜罪現行犯將其逮捕並移請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大湖分局表示,警方對於各類報案均秉持「不輕忽、不放過」的態度,落實查證程序,才能即時發現不法行為、保障民眾財產安全;也呼籲民眾如發現可疑人、事、物,或遭遇竊盜情形,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警方將迅速到場處理,共同維護良好治安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