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埔派出所警員楊秉益,於115年1月22日17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於發現一名行動不便之年長男子乘坐電動代步車停於南庄鄉員林村苗20-1線2K處,險象環生遂派員前往關心。
警方詢問劉姓老翁(27年次)渠自稱因電動代步車電力耗盡,故不得已將車輛停於路旁,因當下天色已暗且氣溫驟降、警方先行協助載送老翁返家,渠非常感謝警方熱心協助,一再向警方道謝。

頭份分局長郭譯隆對南埔派出所員警勤務中發現民眾有困難,即時提供協助之作為,表示高度肯定,也提醒民眾行車前應先多瞭解車況,確實檢查電量,始能順利平安到達目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