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針對各界關注之台電協和電廠土壤污染現況,今(20)日基隆市環保局長馬仲豪親上火線說明,強調為確保市民健康與環境品質,市府立場清晰明確,秉持「依法維護市民權益、尊重中央專業審認」的原則,採取最嚴謹且務實負責的態度處理。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去(114)年6月12日會同基隆市環保局進行協和電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查證。查證報告顯示,協和電廠1、2號機組區土壤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為42,40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2.4倍,污染事實明確且屬嚴重污染。為釐清相關法律適用疑義,市府函請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針對法規與應變程序進行釋示。
馬仲豪指出,去(114)年9月已接獲環境部正式函文,該函明確指出「鑑於該區歷經多年,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仍有偏高情形,污染來源可能來自已停止運作之1、2號機組,相關區域之土壤污染情形即有進一步擴散之虞。」,環境部並認為移除地上機組設施「將有減低污染危害效益」。協和電廠於114年10月提送之「應變必要措施計畫」中提及對「污染風險」的判斷,目的在為盡速控制污染危害與擴大。

因此,基隆市政府為避免現存污染持續深化影響市民權益與生態環境,且尊重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的判斷與法律見解,依據土污法相關規定,為減輕污染危害或避免污染擴大,近期將由府內各局處委員與府外具相關專業之委員依法組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審查台電所提「應變必要措施計畫」及「土壤污染調查及評估計畫」。待審查過後,協和電廠將再提出「土壤污染整治計畫」,再經由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進行嚴謹的進一步審查,於整治完成且經科學驗證,符合管制標準規定後,公告解除整治場址列管,僅速還給市民乾淨的土地。
馬仲豪強調,基隆市政府將依法為市民權益做最嚴格的把關,透過合議制的專業委員會及嚴謹的程序,守護市民的生活環境與永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