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分局於114年12月31日11時35分接獲報案,位於臺中市西區自由路段臺中地方法院,一名女子欲攜菜刀進入院區。法警於安檢時發現楊姓女子(66年次)側包內有菜刀,報警處理。
台中警分局西區派出所所長蔡明松率警力到場處置,經瞭解,楊女稱係因朋友教切菜而攜帶,經將楊女帶返派出所詢問,並通知其丈夫到場,全案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臺中地院簡易庭裁處。

第一分局表示,警方將加強地檢署及地院巡邏與聯繫,確保公共安全,並呼籲民眾遵守安檢規定,避免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公共場所。警方將持續維護轄區秩序,保障民眾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