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警交通隊專業執法查獲「毒品(駕)+假車牌」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日前執行交通稽查勤務時,在苗栗縣竹南鎮大營路一帶,發現1輛灰色電動汽車車牌色澤、字型與合法牌照明顯不符,經確認該車輛係懸掛偽、變造車牌,不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更涉犯刑法第212、216條偽造、行使特種文書罪嫌。

另在警方盤查中,發現駕駛林姓男子口齒不清且顧左右而言他,並在車內查獲第三級愷他命,且坦承有施用毒品,除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外,更依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毒駕)罪,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警方強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者,最高處新臺幣7萬2,0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併罰非車輛所有人之駕駛人;另毒品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涉嫌毒駕者可處3至12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扣牌照2年及駕照1至2年。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苗警將持續加強取締並運用各項 科技及專業技能全力查緝毒駕、偽變造車牌等違法(規)行為,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亦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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