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為配合政府「普發現金」政策落實,並保障民眾領取期間(114年11月17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的財產安全,苗栗警察分局於今(17)日表示:將於現金發放期內加強治安與詐欺防制工作,全力維護民眾權益與公共秩序。

相關安全維護措施如下:
1.加強「實體安全守護」:
針對轄內各金融機構、ATM、領現點設置巡邏警力及安全監控,保障領取現金民眾之人身與財物安全。
2.強化「網路與簡訊詐欺防制」:
針對假以「普發現金領取」為名義之釣魚簡訊、假網站,警察單位已通報並監控。提醒民眾:政府不會主動發簡訊要求點擊或輸入個資。
3.宣導「防詐 4 不/5 不」原則:
包括「不點擊非官方網址」、「不輸入信用卡帳戶密碼」、「不轉帳給不明人士」、「不寄送提款卡/存摺」,+「不接陌生來電」等。
4.與金融機構、郵局、地方社福單位協作:
建立通報機制,任何可疑領現狀況、詐騙行為即時通報警
察處理。
5.領現時請攜帶身分證明,切勿與陌生人結隊領取或協助提款。
6.政府發放機制明確,絕不會以電話、簡訊、Email要求您點擊連結、輸入帳戶密碼或至ATM操作
7.如接獲可疑短信或電話,請立即撥打反詐騙專線 165 或報警110,領現完畢請儘速妥善保管,不在公共場合顯露現金,以防遭盜搶。
苗栗警察分局希望透過上述強化措施,讓每一位民眾在領取「普發現金」的同時,也能安心、安全。在此呼籲全國民眾:遇事冷靜查證、勿輕信來路不明訊息、共同守護自身財產安全。若有任何疑問或發現可疑情事,歡迎隨時向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報案或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