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中興與大興派出所於本月(2)日15時許巡邏發現,泰安鄉苗61線山區路段先後發生自小客車誤入邊坡及拋錨事故,兩度在偏遠山路,警方即時到場協助排除狀況,避免危險擴大及造成交通回堵,所幸皆無大礙。

苗栗警分局大興所所長柯光文、中興所警員劉子辰擔服巡邏勤務,15時25分許行經泰安鄉苗61線約6.6公里處時,發現路旁有自小客周圍堆放大量行李,遂立即上前詢問關心,經了解為程姓駕駛返家時,因輪胎遭異物刺穿而拋錨停於路中,周邊堆放行李準備更換備胎,考量山區道路狹窄且會車、救援不易,警方立即協助更換輪胎並同步疏導交通,使民眾能迅速排除狀況返家,狀況排除後半小時內於巡經同路段約6.3公里處,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拋錨在路旁,且右側輪胎懸空且車身已傾斜無法行駛,車輛險些翻落邊坡掉入河床,警方見狀後立即協助駕駛脫困,所幸無大礙,經了解為彭姓駕駛行經山區道路時,因會車及路況不熟不慎駛入邊坡,造成車輛右側懸空、車身傾斜,情況一度危急。警方協助脫困後,先行安撫情緒同時協調拖吊車到場處理,避免事故擴大。雙方駕駛表示現場一時不知所措,還好有警方及時出現協助,深深表達感謝之意。

大湖警分局表示,山區路況多變且救援車輛不易迅速抵達,第一線員警主動巡查、即時處置對民眾安全至關重要。中興與大興所同仁能於短時間內協助兩起事故,展現警察為民服務的精神,值得肯定。另外警方並提醒民眾前往山區駕車,務必檢查輪胎與車輛狀況,行駛山路務必放慢速度、注意會車與路況,遇有車輛狀況勿慌張,保持冷靜並握緊方向盤,放開油門勿急煞,滑入路肩或安全空間等待救援,共同維護自身與道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