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4年11月01日13時許,接獲超商報案稱有疑似詐騙案件,尖山派出所副所長劉澤羽、警員張良瑋、黃柏元立即前往處理,發現一名老嫗(38年次)欲購買APP STORE點數合計1萬8千元,並欲拍攝點數序號方式交付給對方。
警方到場瞭解詢問,對方先以聊天取得老嫗之信任,後稱在香港發生車禍需要施打進口藥物治療及輸血,醫藥費金額龐大,需由老嫗購買APP Store點數協助繳納醫藥費,經警方苦口勸說相關案例層出不窮,渠始驚覺遭詐騙,成功阻止提款未造成任何財損。
頭份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表示,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民眾應提高警覺,防止詐騙,民眾如有接獲網友愛情攻勢,要求交付提款卡或匯款等情形,這些均為詐騙集團之慣用手法,遇有上述狀況切勿緊張焦慮,應冷靜面對謹慎求證,並依照防詐騙三步驟「1聽2掛3查證」防詐口訣,迅速撥打110報案電話或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免一時失察,淪為詐騙集團的覬覦的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