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男拒絕配合簽收還當街對警車便溺 警方依社維法送辦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警分局三灣分駐所於114年08月24日16時許至三灣鄉大河村一戶民宅送達刑事通知書,警方通知徐民至巡邏車旁簽收通知書,徐民出門即告知警方欲對警車便溺,警方口頭警告制止,惟仍執意排尿於巡邏車左前輪,警方告知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並依法處理。
頭份警分局長郭譯隆表示,民眾因一時情緒失控挑釁公權力的行為,已嚴重侵害警方執法尊嚴,決不寬貸,全案移請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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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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