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副所長鍾志翔、警員孫博琥於114年10月13日9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頭份市中正二路221號前,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停於車道上,險象環生。
經警方上前了解,係王男(56年次)駕駛之自小客,因車輛不明原因突然故障熄火停於路中無法行駛,警方協助渠將車輛推至路旁避免發生危險,後續由車主聯繫拖吊車業者,警方積極且熱心協助車輛脫困,王男表達萬分感激。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表示:本案民眾車輛故障拋錨,所幸斗坪派出所員警積極協助脫困,其熱心與貼心行為堪稱表率,值得嘉許,另藉此提醒民眾出門駕駛車輛前應先檢視車輛功能狀況,避免車輛故障進而發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