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第三組家防官姚家興榮獲法務部頒發114年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員殊榮,於昨(2)日14時假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臺中市霧峰區)接受法務部長頒獎,芳苑警分局全體員警得知後,都豎起大拇指「給一個讚」。無獨有偶,姚員去(113)年也是因辦理此業務獲得社團法人台灣防暴聯盟第十二屆保護服務網絡之承諾與行動-菁網獎。今年更上一層獲得法務部表揚推展性侵害、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之犯罪被害人服務保護工作有功人士。
法務部每年在全國各機關推薦人員中選出執行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員,此次頒獎項目計有1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網絡合作人員組、2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志工組、3性侵害、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之犯罪被害人服務、4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之緊急救援、人身安全、關懷服務、必要協助及轉介服務、5人口販運暨其他犯罪被害人服務、6檢察機關強化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服務等個人及團體獎項。此次姚員被推薦參加獲獎,係以113年年11月處理二林鎮華崙里一男子因與前妻發生口角後,憤而持刀將前妻砍殺致死後逃逸,姚員從案發協助查緝到案,並主動依職權為被害家屬申請緊急保護令及執行,處理過程冗長及程序無瑕疵,因此獲警察局推薦代表本縣參加甄選而獲評審青睞。

芳苑分局第三組家防官姚家興此次參選,經法務部在全國眾多人選中拔得頭籌,獲得個人組獎項,全國僅2人受獎實屬不易。姚員擔任家防官以3年時間以來,期間處理婦幼案件不計其數,尤其係屬重大婦幼案件時,深具「同理心」,能時時站在被害人的角度立場,不僅讓行為人繩之以法,同時被害人在無助的時候,能適時感受到警察的協助及保護。
芳苑警分局長宋俊良表示:本分局第三組家防官姚家興連續2年獲得社團法人台灣防暴聯盟及法務部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的表揚,對於姚員擔任分局家防官工作的努力及用心給予肯定,尤其時常半夜接到同仁電話通知,有婦幼案件亟需處理時,姚員都會義不容辭立即前往協助及指導;另表示第三組同仁均是「臥虎藏龍」人才濟濟,外事巡佐許宏榮也是在7、8月連續榮獲警察局頒發好人好事榮耀,相信只要同仁用心工作,所有的努力都會被大家看見及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