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苗栗地檢署偵結家暴開槍案 認定員警正當防衛不起訴 by 編輯部 2025-09-27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警分局頭份派出所員警因派案前往處理家庭暴力案件,為制止被害人與警方生命危害因而開槍事件,經檢方親赴現場勘查、彈道比對、訊問在場人員、及與監視器內容交叉比對詳為偵查後,認所為係屬正當防衛及依法令之行為,為不起訴處分。 該員警獲不起訴後,感謝檢察官挺警察,支持警察嚴正執法,另也感謝各級長官、同事的關心與支持。 分局長郭譯隆到任後了解本案始末後,特請屏東名書法家陳明煌老師賜「勇者無懼」墨寶,支持、相挺同仁勇於執法,並期勉所有同仁繼續為苗栗鄉親提供更優質警政服務。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to view the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苗栗不起訴家暴案件頭份派出所警察開槍正當防衛郭譯隆勇者無懼陳明煌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前一篇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馬為公務員講授便民與圖利區別下一篇幸福基隆 同性伴侶、遠距戀人、67歲新娘齊聚聯合婚禮 吉安警前進慈大建國校... 【記者 彭可可/綜合報導】為強化校園安全防護網,吉... 2026-03-05 國際婦女節溫馨送祝福... 【記者 彭可可/綜合報導】為迎接即將到來的3月8日... 2026-03-05 豐原警處理神岡交通事... 報新聞/編輯部 豐原分局於115年3... 2026-03-05 幼童疑似休克命危 臺... 報新聞/編輯部 臺東警察分局日前執行... 202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