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長治鄉二高橋下平面道路與新興路99巷口,日前發生一起A1死亡交通事故,86歲的年長者騎乘自行車行經路口闖紅燈,與綠燈直行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自行車駕駛人經急救後仍不治身亡。
部分駕駛人誤以為慢車(含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速度較低、體積較小,闖紅燈不會造成嚴重後果,實際上,慢車族群一旦違規進入路口,不僅提高自身風險,也讓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難以及時反應,釀成悲劇。近期因多起慢車闖紅燈所引發的交通事故,凸顯部分用路人心存僥倖,未遵守交通號誌規範,嚴重威脅自身與他人安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若不遵守號誌指示,可處新台幣300-1,200元罰鍰。警方特別提醒,高齡駕駛人若以自行車代步,更應遵守交通號誌與規則。由於年長者反應速度與視力可能較遲緩,若在路口違規闖燈號,危險性更高,不僅危及自身安危,也易造成後方車流追撞或閃避不及的意外。警方建議,高齡用路人應選擇安全路線、避免爭道,並養成「停、看、再前進」的習慣,以降低事故風險。

屏東警分局表示,守法是保障安全的第一步,慢車駕駛人應確實遵守號誌與標線,汽機車駕駛人則應在路口減速慢行、注意周邊車流,落實「防禦駕駛」觀念, 屏東警分局亦積極利用各勤務機會、並持續辦理交通安全宣導,以提升用路人交通安全意識,減少車禍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