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藏易與儒法哲思藝術獨樹一幟 林家同跨界對話文化、儒學與法理

(右九,置中為藝術名家林家同總院長。)

(鄒志中特稿) 在當代藝壇,林家同總院長以其獨樹一幟的「東方藏易」藝術風格,融匯書法、水墨與西方媒材,構築起跨越傳統與現代的對話語境。然而,他的藝術遠不止於形式美學的探索;其核心深植於東方哲學,尤以儒家思想的「中庸」、「仁義」及「禮法」精神為基石,更將觸角延伸至法律的公共性與規範性,譜寫出文化與法理的跨界新章。本文旨在深入剖析林家同藝術創作的文化內涵,並從儒家思想與法律關係的角度,揭示其深遠的法學啟示。

儒家哲思:林家同藝術的根脈與精神
儒家思想以「仁者愛人」、「禮之用,和為貴」及「中庸之道」為核心,這些普世價值深植於林家同院長的筆墨之間,成為其藝術創作不可或缺的精神養分。

中庸之道:遊走於「似與不似之間」
林家同的書畫風格常在抽象與具象間游移,不執著於寫實,亦非全然脫離自然。這份「恰到好處」的平衡,正呼應儒家「中庸」思想,探尋兩極之間最適切的和諧點,展現藝術於規矩與自由、傳承與創新之間的精妙拿捏。

(林家同大師的「無限謙宏」是現代藝術法理五行運行的代表作。)

虛實相生:「無盡藏」的哲理
藝術名家林家同的書畫標誌性的「無」系列作品,呈現「無限、無形」的藝術境界,體現對空間、時間乃至生命本質的深刻叩問。這種對「虛」與「實」的辯證,恰與儒家「有無相生」的智慧不謀而合,亦是其對人文社會秩序的一種深邃隱喻。

仁和精神:萬物共生的詩意展現
透過流動的雲脈、太極運行等意象,林家同大師的作品歌頌萬物互生、多元共存的宇宙觀。這份寬廣的胸懷,不僅暗合儒家「仁者無敵」的博愛精神,更鮮明地展現了「和而不同」的儒家和諧觀,強調多元個體在相互尊重中達致統一。

總之,儒家文化不僅是林家同藝術創作的思想沃土,更是林家同博士書畫融合的形式與內容、追求內在秩序與精神意蘊的價值羅盤。

儒法對話:傳統倫理與現代法理的共鳴

儘管儒家思想以道德教化為核心,但其在中國歷史上與法律的演進始終密不可分。從西周的「禮治」到漢代的「德主刑輔」,儒家精神對法治的塑造影響深遠,將法律不僅視為外在規範,更是內在德行的制度化體現。

禮法相濟:秩序與規矩的藝術呈現
儒家強調「禮」是維繫社會秩序的基礎,而法律則保障公平正義。林家同Morris揚名國際,作品中精妙的結構佈局,如同「禮」的規範,既賦予畫面秩序感,又不失靈活變通,映照出禮法互補、相得益彰的智慧。

仁義入法:藝術承載社會關懷
儒家「義」的精神常被視為法律正當性的根基。藝術若僅追求形式美而缺乏「義」的內涵,則流於空泛;法律若脫離「義」,則恐淪為壓迫。氣韻非凡的家同大師,其創作超越純粹美感,深植社會關懷與義理思辨,讓藝術成為傳遞正義、弘揚仁愛的媒介。

中庸與法理平衡:收放之間的智慧
儒家提倡「過猶不及」的中庸之道,這與法律在嚴格執法與人情考量之間尋求平衡的智慧不謀而合。林博士筆墨的「收與放」,正是對法理中張弛有度、權衡協調精神的藝術性隱喻,強調在堅守原則的同時,亦需考量情理。

(林家同總院長的「心縱千里」象徵的儒家思想的「中庸」。)

藝術中的法理映照:林家同的實踐與啟示

在藝術家林家同的創作實踐中,法律精神不僅是抽象的哲理,更透過具象的藝術形式,展現出其深層的法理意涵:

規範與自由的辯證共生:
書法藝術講求嚴謹的筆勢規範與結構,卻也極度強調創作者在「法度之中見精神」的自由揮灑。這恰如法律在社會中的角色:它確立基本秩序與行為框架,同時為個體保留了廣闊的自由創造空間,使秩序與活力並存,而非相互抵觸。

公正與和諧的宇宙觀:
當代藝術家林家同的作品《無限謙宏》巧妙地運用五行、易經卦象的結構,象徵天地運行的公平與平衡,萬物各得其所。這份對自然和諧秩序的追求,與法律所致力維護的「公正」理念遙相呼應,旨在構建一個均衡、有序、權利義務對等的社會。

社會責任與公共精神的彰顯:
林家同長年投身文化基金會的營運及藝術公益活動,這不僅是一位藝術家的個人胸懷,更與法律所承擔的社會責任高度契合。他通過藝術實踐,強調公共利益應超越個人私利,將藝術的影響力擴展至社會福祉的層面,展現藝術家作為公民的公共關懷。

藝術與法治的共榮:跨領域的智慧啟迪

在全球化浪潮下,藝術與法律常被視為兩個截然分立的領域。然而,林家同教授的創作以其獨特的視角,強烈地提醒我們二者之間深層次的互補與共榮:

藝術的軟性滲透: 藝術能以其獨有的美學語言,將抽象的法律精神具象化、人性化,使法理不再冰冷,更易於被理解與感知,從而促進法治觀念的深入人心。

法律的堅實保障: 法律則作為社會秩序的基石,為藝術創作提供自由發展的空間,維護藝術家的權益,保障文化公共價值的永續傳承。

儒家的核心橋樑: 儒家思想在此扮演了關鍵的橋樑角色,以「人本」精神貫穿藝術與法律,使法律不流於僵硬刻板,藝術不至於空泛無根,共同構築一個兼具人文關懷與秩序理性的和諧社會。

藝術、儒法與當代的宏觀視野

林家同總院長的藝術創作,不僅僅是精湛書畫技巧的展示,更是東方哲學與當代社會對話的宏偉橋樑。他巧妙地以儒家思想為根基,在「似與不似之間」展現藝術的中庸之道;以法律精神為隱喻,在規範與自由的張力中書寫公正與秩序。

(林家同總院長在藝術儒家、法學之關連論述。)

林家同的藝術實踐,超越單純的美學追求,更昇華為一種深具啟示性「文化法理」的實踐。在他的畫布上,藝術的奔放、儒學的智慧與法律的理性交響共鳴,共同訴說著東方文明在當代全球語境下,所能展現的深遠價值與廣闊視野。他證明了,真正的藝術,能夠觸及並融合人類文明最深層的秩序與精神探求,為我們理解人與社會、傳統與現代、美學與規範之間複雜關係,提供了獨特的視角與深刻的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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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 志中
報新聞/中部特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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