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想靠註銷車牌繼續上路蒙混過關?在科技執法面前,違規行為無所遁形!臺中市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警員於5月31日下午巡邏期間,運用配備AI車牌辨識系統巡邏車,在短短20分鐘內即查獲兩起行駛中使用「註銷車牌」的違規車輛,現場立即拔牌並依法移置處理,展現智慧警勤新紀元的執法效率與科技威力。
當日下午16時45分,巡邏車行經向上路與美村路口,系統突發警示:前方一輛普重型機車車牌異常。員警立即下車盤查,發現該車牌早於114年3月2日即因未繳罰單遭吊銷,經公路主管機關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7條第1項第3款,已註銷其號牌。

張姓男子(75年次)表示車輛為其子所有,因車籍登記在姐姐家,通知未曾收到。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開立舉發單,當場拔除車牌並移置該車輛,車主恐將面臨新台幣3,600元至10,800元罰鍰。20分鐘後,員警巡經向上路與中美街口時,再度查獲一輛併排違停之自小客車號牌異常。經查該車牌早於114年1月15日遭註銷,原因為逾期未驗車。游姓駕駛(90年次)辯稱該車為父親所有,對註銷情形毫不知情,警方依同法規定現場執行拔牌及後續處分,強化違規車輛清查作為。

第一分局長尤啟南表示,汽機車因罰單未繳、未驗車或其他因素導致牌照遭吊銷並註銷者,若仍上路即屬違法,不僅將遭高額罰鍰,更可能吊扣駕照,車輛亦將依法移置。他強調,現行警車皆已陸續導入AI車牌辨識系統,「不只看得到你,更掃得出你有沒有違法」,切勿心存僥倖。呼籲民眾務必落實車輛管理,定期檢查車牌狀態、如期繳納罰單及完成定檢,才能安心上路。警方也將持續推動「智慧警勤輔助系統」,打造更高效、即時與安全的執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