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糾紛押人拘禁  基警速救援

【記者方笙楠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深澳坑派出所於110年6月28日中午獲報,信義區福民街一帶有緊急協尋案件,第二分局立即由偵查隊及深澳坑派出所前往該址協尋,並於現場發現被協尋人及黃嫌等4人。

經查被害人與黃嫌有債務糾紛,遂於28日凌晨,遭黃嫌開車夥同其他3人,從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一帶將被害人強行押上車,載到信義區福民街一帶民宅內拘禁,全案依妨害自由、恐嚇等罪嫌移請基隆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債務糾紛案件,應循法律途徑,向所在地地方法院提出刑、民事訴訟,切勿以暴力方式索討債務。警方對於任何違法暴力案件,必定嚴正執法,快速偵破,讓市民有更安全的居住環境!

圖說:基隆市第二分局深澳坑派出所長黃杰超。

 

spot_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