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6月7日晚間,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接獲海巡署龍鳳安檢所通報,稱一部自小客車不慎滑落海中。員警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並會同消防分隊及海巡人員共同處理。
海巡人員潛水查證確認車內與車輛周遭無人受困。警方隨即聯繫彭姓車主,渠表示該車中午出借予其子使用,之後便失去聯絡。


經警方再次聯繫,車主之子於當晚到達派出所說明,表示因一時疏忽未將車輛排檔置於P檔,於車旁講電話期間,車輛即沿斜坡滑行入海。由於當時驚慌失措,未能即時處理,遂離開現場。
警方配合海巡署及消防人員,並協調吊車進行車輛打撈作業。彭姓男子表示願意承擔車輛打撈及相關費用,並將車輛領回。
警方提醒,駕駛車輛停放時應注意拉緊手煞車並確認排檔位置,以防發生危險情事,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