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警分局於114年4月18日00時15分接獲民眾報案稱:信義路有家庭暴力案件,立即通報線上警網前往查處。經警方到場瞭解,雙方為情侶關係,係犯嫌蔡男與被害人陳女有感情糾紛,雙方一路爭吵至住宅一樓並發現警方到場,犯嫌持雙刀逼近警方並挾持被害人,警方喝令犯嫌放下刀械其不聽勸阻,犯嫌持刀欲攻擊被害人並再度朝警方逼近,因情況急迫,警方為避免被害人與同仁自身安危故開槍制止,犯嫌受傷倒地,警方即刻通知救護車,救護人員於現場施作CPR並由警方護送至醫院救護。
雙方經警方送醫後,被害人頭上、臉上、身上多處擦挫傷,且脖子輕微割傷但無生命危險,犯嫌經急救後不治死亡,本案由本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調查釐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