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豐原區自去年 12 月起陸續發生數起侵入工廠竊盜案,都是窗戶及門鎖遭破壞後侵入廠房內,翻箱倒櫃竊取現金、手錶、金項鍊等財物,豐原分局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據警方調查,這幾件竊盜案都是一名住在臺中市南區的潘姓慣竊所為,他的一慣手法都是在深夜時持金屬鉗子破壞工廠的門窗後行竊,潘嫌犯案時除了會以外套、帽子、口罩等裝扮遮掩外,更會以雨傘等工具把現場監視器鏡頭移位,以規避警方查緝。

經蒐證完備後,警方於114 年3 月初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潘嫌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作案衣物、工具及被害人遭竊手錶等贓證物,全案詢畢依涉嫌刑法竊盜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認潘嫌惡性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押獲准在案。
潘嫌遭查獲時不斷要求要上廁所拉肚子,警方原以為潘嫌藉故裝病欲拖延時間,經觀察後見潘嫌確實身體不適,先將其帶至醫院看診,經醫生診斷為感染諾羅病毒,潘嫌因感動警方帶同看診,對於所犯罪行全數坦承,全案偵結後經檢察官於114 年3 月底依刑法加重竊盜罪起訴。
豐原警分局長林大為呼籲,不論住家、工廠、商店等處所,除平時應養成檢查門窗有無緊閉及上鎖習慣外,建議加裝警報器及監視器,保障財物安全、嚇阻不肖宵小,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對於各類犯罪嚴厲打擊、絕不手軟,絕不容許轄內犯罪事件發生,將持續以專業、科技、紀律、服務和團隊合作精神,有效打擊犯罪活動,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優質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