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排放廢水「公司田溪」驚見四月雪

圖說:新北市環保局稽查人員擴大範圍巡查,發現上游一新建工程因進行消防測試,測試後得消防泡沫廢水。〈照片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淡水某新建工程,因施工廠商進行消防測試,未妥善收集並處理產生之廢水,逕行排放至側溝流到公司田溪,導致涵洞口至下游河面皆產生大量泡沫,造成如積雪狀態之污染,新北市環保局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進行告發外,依同法第52條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並令該公司儘速清理改善。

環保局長程大維說明,昨日上午10時許,接獲當地民眾通報污染情況後,稽查員隨即趕抵現場,發現溪水中仍有部分白色泡沫,立即採集水樣檢測,其酸鹼pH值為7.96、水溫22.1度,急毒性及重金屬等項目均未檢出,經現場稽查人員判斷白色泡沫應屬界面活性劑,經稽查員擴大範圍巡查,發現上游一新建工程因進行消防測試,而消防泡沫廢水收集於地下室之廢雨水收集槽,業者未注意近日大雨造成水位升高,即由抽水馬達自動感應洩放水位並排放至聯外溝渠。

環保局除命業者將殘留廢水抽出妥善處理外,並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依同法第52條規定最重將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業者亦承認疏失將儘速配合改善。

他說,河川污染多屬間歇發生且稍縱即逝,為取得有利污染事證,除有賴稽查人員現場判斷及經驗累積,亦仰賴民眾掌握第一時間進線報案,並留下相關具體資訊及位置,才能有效找出污染源,避免污染情事持續發生。

程大維強調,轄內已多次查獲消防測試後未妥善處理致泡沫污染河川之情事,請社區或工廠進行消防測試後妥善處理污水,以免流入承受水體而受罰,如有產生廢(污)水之虞,無論多寡都應妥善處理並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若規模較大者,則應向環保局確認是否達列管規模並申請排放許可,否則最重將面臨高達2000萬元罰鍰及停工之處分。

圖說:業者未注意近日大雨造成水位升高,即由抽水馬達自動感應洩放水位並抽出排至聯外溝渠。〈照片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圖說:新北市環保局29日接獲民眾反映淡水區公司田溪河面產生大量泡沫,立即派員前往查察,發現溪水中仍有部分白色泡沫。〈照片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圖說:經現場稽查人員判斷應屬界面活性劑影響。〈照片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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