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行人未走行人穿越道險遭撞 苗栗警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 by 編輯 2024-10-01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警察分局執行網路巡邏在社群媒體發現,有民眾將行車紀錄影像PO網:「被撞之後是不是又要說我未禮讓行人?」。 經警方檢視影像中自小客車於苗栗市民族路綠燈起步左轉國華路時,前方行人疑未注意號誌也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橫越道路,所幸自小客駕駛及時反應雙方未發生碰撞。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3款規定:行人在道路上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苗栗警分局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法令,遵循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以確保交通順暢,及生命財產安全。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to view the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苗栗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前一篇山陀兒颱風土石流黃色警戒區發布 台東大武警協助大武鄉大鳥村預防性撤離並安置村民下一篇台中大雅分局警政治理創佳績 警英雙傑重要警職獲拔擢 桃園桐花祭盛大開幕 ... 桃園市長張善政18日上午前... 2026-04-18 屏東分局辦理民防常年... 報新聞/編輯部 屏東分局辦理民防中隊... 2026-04-18 白沙屯媽祖鑾轎進臺中...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通霄白沙屯拱天宮媽祖鑾轎今天... 2026-04-18 參山國家公園處打造峨... 報新聞/編輯部 春天的峨眉湖,不只是一片風景,而... 2026-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