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苗警籲路邊停車守法規,共同維護交通秩序 by 編輯部 2023-08-16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市文峰街週邊近期有民眾報案稱車輛占用車道違規停車,警方到場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予以逕行舉發(7月份迄今計告發58件),處罰新臺幣6,00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苗栗警察分局呼籲民眾:無論有無路面邊線,占用車道停車將造成車道限縮,致車輛通過時(尤其大型車)無可避免跨越至對向車道之情形,請勿任意停車影響交通安全及秩序,避免受罰得不償失。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to view the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苗栗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前一篇民眾開車在上班時段突熄火停路中, 頭份警推車協助脫困下一篇龍井龍泉里活動中心啟用,台中市長盧秀燕「快閃防詐宣導」超用心 母愛典範!基隆中正區... 報新聞/編輯部 今(28)日,基隆市... 2026-04-28 花警走進體育高中宣導... 報新聞/編輯部 建立正確的人際交往分... 2026-04-28 台東大武警深入森永部... 報新聞/編輯部 為強化偏鄉部落居民及高齡者的... 2026-04-28 阿公阿嬤注意!無照重... 報新聞/編輯部 臺東縣鹿野鄉龍田老人... 2026-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