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 測 罰」三步驟 環警監聯合取締噪音車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非法改裝的噪音車輛,除了妨害民眾安寧,更常伴隨有超速行駛及危險駕車的狀況,臺中警三分局為維護轄區用路人安全,於21日特別規劃專案勤務,在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與復興路三段周邊,攔檢疑似非法改裝及噪音超標車輛,祭出「馬上抓、馬上測、馬上罰」三步驟,整場勤務總計檢測出11輛不合格車輛,依法開出近27900元罰單,要還給轄區居民寧靜安全的夜晚。

▲中警三分局於五權南路與復興路攔檢疑似非法改裝噪音車輛 (圖/台中市警察局 提供)
▲中警三分局於五權南路與復興路攔檢疑似非法改裝噪音車輛 (圖/台中市警察局 提供)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於21日晚間會同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於南區五權南路與復興路三段周邊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攔停行經攔查點的疑似非法改裝及噪音車輛,並逐輛帶往環保局設置的檢測站進行實地檢測,經由儀器設備檢測計有11輛不合格車輛,最高甚至測出104分貝,環保局對於相關不合格車輛現場即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告發,共計將處新臺幣27900元罰鍰,後續也將持續要求不合格車輛限期改善至複驗合格為止。警方呼籲,非法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的罰鍰,並責令檢驗;而非法改裝排氣管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外,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的罰鍰。

另外,為響應交通部推動全國「交通安全月」之「路口安全」重點主題,警方也在現場宣導交通安全觀念,呼籲駕駛人重視道路安全,透過「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口號,宣導駕駛人行經路口遇有行人時,應先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同時也請行人遵守號誌規定,由行人穿越道迅速通過,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機率。

分局長楊川表示,第三分局在今年度已配合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執行超過10場次的專案勤務,攔查檢驗不合格之噪音車輛已達78件,而同仁在執勤時所通報之疑似非法改裝噪音車輛也已近600件,警方對於取締非法噪音車不遺餘力,未來更將持續與環保、監理機關執行聯合稽查工作,透過「馬上抓、馬上測、馬上罰!」三步驟,全面打擊非法噪音車,共同守護轄區安寧、維護用路人安全。

▲員警於攔檢噪音車輛的同時,也在現場宣導路口交通安全觀念    (圖/台中市警察局 提供)
▲員警於攔檢噪音車輛的同時,也在現場宣導路口交通安全觀念 (圖/台中市警察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