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載運危險物品未申請,翻覆後駕駛灼傷 by 編輯部 2022-04-27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圖:頭份分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今(27)日12時11分頭份交流道匣道口有貨車翻覆情事,該事故係劉姓男子駕駛小貨車沿124甲線由東往西方向直行後右彎中華路時不慎翻覆,駕駛人臉部、雙手、雙腿及胸部灼傷,送醫治療。 經查該貨車自新竹縣湖口倉庫載運近1000公斤氫氧化納化學液體欲至竹南,應依規向監理站申請,惟未依規申請,將依道交條例第29條第1項第3款舉發,處罰新台幣3仟到1萬8仟元罰鍰。警方呼籲民眾載運危險物品應依規申請,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注意路況,小心行駛,以確保交通安全。 圖:頭份分局提供 圖:頭份分局提供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to view the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頭份分局 FacebookLINETelegramWhatsAppTwitter 前一篇公益項目助力重慶鄉村振興下一篇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疫情爆發與烏俄戰爭夾擊,蔡英文與民進黨支持度下跌 基隆強化防災應變!區... 報新聞/編輯部 為提升第一線人員面對... 2026-04-16 苗栗驚見持刀男子徘徊...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警分局15日15... 2026-04-16 台日城市交流新突破!... 報新聞/編輯部 日本沖繩縣宇流麻市(... 2026-04-16 基隆市政有感!謝國樑... 報新聞/編輯部 市長謝國樑為使施政更... 2026-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