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大安派出所於10月27日接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雙崎工作站通報,指稱森林護管員於當日上午10時30分許,在苗栗縣泰安鄉象鼻村永安水源頭、大安溪事業區第102林班地發現一名男子倒臥現場,已無呼吸心跳。
警方獲報後,立即通報偵查隊前往採證,並通知消防及林務相關人員到場協助。惟因通往發現地點的山區地勢陡峭,且缺乏必要繩索及相關裝備,救援人員一度無法抵達現場,遂先行撤回並研議後續搬運方式。
當日下午2時許,警方會同義警、義消及葬儀社人員再次前往現場,合力將男子遺體搬運下山。
經了解當事者為賴姓男子(59年次),至於前往該處的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後續經象鼻消防分隊人員到場查看,確認死者已明顯死亡,由相關人員協助將遺體搬運下山,並安置於葬儀社。全案已依規定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進行相驗。
大湖警分局提醒,山區地形複雜、部分林班地路況險峻,民眾前往山區活動或從事工作時,應事先評估環境風險,備妥必要裝備,並注意自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