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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再公告薔琵颱風危險區域 山區、沿海、行水區域管制

嘉義縣政府公告薔琵颱風危險警戒區域範圍

報新聞/編輯部

嘉義縣政府依據災害防救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因應薔琵颱風災害防救需要,本縣災害應變中心於115年10月22日18時15分公告,下列劃定區域為危險區域管制,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違反處分者,將予強制執行,特予公告。

一、本縣阿里山鄉、大埔鄉、竹崎鄉、梅山鄉、中埔鄉及番路鄉等登山遊憩區

二、本縣東石鄉、布袋鎮、義竹鄉等沿海地區及各種商港、漁港。

三、本轄八掌溪、赤蘭溪、朴子溪、牛稠溪、三疊溪、北港溪等行水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