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t_img

喬裝測試確實查證拒售菸品 基隆24家業者獲表揚守護青少年健康

邱佩琳副市長表揚績優販菸業者

報新聞/編輯部

為防止青少年取得菸品,基隆市衛生局持續推動菸害防制,鼓勵販菸業者落實年齡查核及拒售規定。基隆市共有24家販菸業者於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度委託辦理的菸品販售「喬裝測試」中,確實查驗消費者年齡,並於未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時拒絕販售菸品,表現優良。為肯定業者積極把關的努力,邱佩琳副市長於115年10月18日在「麗都蝶客花園」(中正區中正路3號3樓)舉辦的「115年南得好時光 萬聖嘉年華」活動中,公開表揚24家績優業者,肯定他們以實際行動守護青少年健康,並期盼發揮同業示範作用,共同營造無菸健康環境。

基隆市衛生局頒發績優業者感謝狀

國民健康署於114年6月、7月及9月委託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至各縣市進行菸品販售「喬裝測試」,了解販菸業者是否確實執行年齡查核及拒售規定。基隆市受測業者中,有24家能主動確認消費者年齡,並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若消費者未出示證件,便拒絕販售菸品,展現業者落實法規、共同保護青少年的責任感。

衛生局人員向販菸業者宣導法規

衛生局指出,現今青少年外表及體型可能與成年人相近,業者僅憑外觀往往難以準確判斷年齡,因此,落實證件查驗是防止菸品流入未成年人手中的重要措施。依《菸害防制法》第17條第2項規定,販賣菸品時,如有難以辨識消費者年齡的情形,應要求其出示足以證明年齡的文件;消費者拒絕出示時,應不予販售。業者切勿因顧客外表成熟或熟面孔而省略查驗程序,以免觸法。

114年喬裝測試績優店家名單

為強化販菸業者的法規知能與守法意識,基隆市衛生局每年年初均函請轄內販菸商家遵守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並透過定期稽查、法規宣導及不定期守候稽查等方式,督促業者落實菸品販售管理。依《菸害防制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違者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基隆市114年查獲違規販售菸品予未滿20歲者案件4件,115年查獲1件,均已依法處分,展現衛生局持續執法、保護青少年健康的決心。

基隆市衛生局長張賢政感謝24家績優業者堅守法規、善盡社會責任,成為守護青少年健康的重要夥伴。並呼籲所有販菸業者,販售菸品時應主動確認消費者年齡,遇有難以辨識年齡的情形,務必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切勿心存僥倖或因一時方便而違規販售。透過政府積極稽查、業者確實把關及民眾共同支持,才能有效降低青少年取得菸品的機會,攜手打造健康、友善的基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