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於115年10月19日上午7時59分許,接獲通報在北區中清路一段142號發生交通事故,立即派遣員警到場處理。
經初步了解,一輛自小客車沿中清路一段往英才路方向行駛,與路邊臨停車輛發生碰撞,後續波及同向行駛的機車及自小客車,另有行人為閃避事故車輛,碰撞停放於騎樓的機車,事故造成機車騎士擦傷,另有一名行人因頭暈送醫檢查,其餘駕駛無明顯傷勢。

經現場初步檢視,在場相關駕駛已完成酒測未發現明顯酒駕徵候,惟肇事自小客車駕駛於事故後棄車離去,警方已蒐證並積極追查以釐清事故發生經過及相關責任。
第二分局呼籲,駕駛人行車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保持安全距離,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並報警處理,切勿擅自離開現場,以免衍生法律責任。警方將持續積極調查,保障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