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針對網路流傳遶境活動期間發生衝突之影片,豐原警分局雖未接獲相關報案,仍高度重視,獲悉後立即主動派員查證,釐清事件經過,維護公共安全。
經查,該事件發生於115年10月18日晚間8時30分許,地點為豐原區旱溪西路七段,當時遶境隊伍發生衝突,35歲林姓男子(廟方人員)出面協調未果,疑因飲酒後情緒不穩,持鑾轎上刀狀法器揮舞,所幸未造成人員受傷,經現場人員勸阻後,衝突未再擴大。但林男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將依法裁罰。
合作派出所所長陳盈延呼籲,民眾參與宗教活動或遇有糾紛時,應保持理性、互相尊重、妥善溝通,切勿因一時情緒激動而做出危險行為,以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如遇衝突,應立即通報警方到場處理,切勿以暴力方式解決。警方對於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均將依法查處,以維護社會秩序及民眾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