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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臺灣優良花生品種 落花生種子輸出管理10月1日正式上路

守護臺灣優良花生品種 落花生種子輸出管理10月1日正式上路

報新聞/編輯部

為守護我國長期累積的落花生育種成果、維護農民權益及產業競爭力,農業部10月1日公告修正「限制輸出之植物種苗貨品品項」,將供種用的帶殼及去殼花生種子納入輸出管理。新制上路後,相關種子出口須依規定取得農業部同意文件,藉由輸出管理降低優良品種及種原外流風險,讓國內多年累積的育種成果持續為臺灣農業生產所用,維護產業及農民權益。

本次修正已於今年6月完成公告預告及意見徵詢程序,新增「帶殼花生,種子」及「去殼花生,種子」為限制輸出貨品。自10月1日起,出口人辦理前述供繁殖用途的落花生種子輸出時,應依規定取得農業部同意文件;一般食用及加工用途花生仍依現行貿易規定辦理。

農業部農糧署表示,臺灣落花生育種成果,是研究單位多年投入品種選育、試驗與推廣所累積的重要農業資產。國內已陸續育成多項兼具產量、品質及栽培適應性的優良品種,不僅支撐農民生產,也成為國產花生維持品質與市場競爭力的重要基礎。一個優良品種從選育、試驗到推廣生產,往往歷經多年,背後凝聚研究人員與農民長期累積的技術與經驗。隨著國際種原流通及農產品貿易日益頻繁,對具繁殖用途的優良種原建立適當輸出管理,有助降低品種外流後於海外繁殖利用的風險,也能讓育種成果優先回饋國內生產,持續轉化為農民提升產量、品質及市場競爭力的助力。

農糧署指出,優良品種是農業科技研發的重要成果,也是產業長期發展的根基。此次將落花生種子納入輸出管理,是我國強化重要農業種原保護的重要一步,未來將持續投入新品種研發及優良品種推廣,讓臺灣育種成果在產地發揮更大價值,以確保農民收益與維護國產花生產業發展。

圖片來源:農業部農糧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