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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出借權第3期補償酬金逾2,182萬元 明年擴大至全國超過500間公共圖書館

公共出借權第3期補償酬金逾2,182萬元 明年擴大至全國超過500間公共圖書館

報新聞/編輯部

為支持創作及出版產業發展,文化部持續辦理「公共出借權」計畫,第3期補償金共2,182萬元,今(24)日開始撥付。文化部同時宣布,自明(2027)年起計畫將擴展至全國超過500間公共圖書館,進一步加大對創作者及出版產業的支持力度。

文化部表示,基於兼顧公共圖書館知識傳播功能,並支持出版創作立場,文化部與教育部攜手自2所國立級公共圖書館開始,推出「公共出借權」計畫,依據公共圖書館實際借閱情形計算補償金發給作者及出版社。去(2025)年公共出借權計畫加入國家圖書館協力,並且擴展範圍至6都共300間公共圖書館的借閱書籍,同時將「譯者」亦納入發放範圍。

經統計,去年全年度合計發放的2期補償金累計達3,263萬元,共有超過200家出版社及4,000位著作人受惠。而於今日發放,計算期間為今年1至6月的第3期補償金,除金額持續提升達2,182萬元,發放的對象更累計超過5,000位著作人及300家出版社,受益人數較上期成長約20%。

以同為作家的文化部長李遠為例,已表明不領取的他,個人在第3期可領取的金額為6,508元,較前一期增加34%,累計3期則達14,277元。李遠說,作為一個創作者,最欣慰的是有一天遇過一個曾經的讀者說,「你的書陪伴著我長大」。他認為,一個去圖書館借書的人,發現有許多人都借過同一本書,會有一種英雄所見略同的快樂。而創作者和讀者之間原本就存在著的那股不可言喻的成長默契,如今透過實質的補助支持,希望能為創作者及出版單位帶來一點點溫暖的力量。

文化部指出,目前公共出借權第二階段試辦計畫,以6都超過300間公共圖書館的借閱次數作為補償酬金計算基準。為加大支持,並更完整反映全臺公共圖書館的實際借閱情形,經文化部與教育部共同研商,自明年1月1日起發生的借閱次數,計算範圍將擴大納入全國超過500間公共圖書館,並自第5期補償酬金起適用,期盼讓更多來自全臺各地讀者的借閱,都能轉化為對創作者及出版者的支持。文化部強調,仍將於試辦計畫期間,持續蒐集各界意見,與教育部共同合作,逐步優化制度設計。

文化部提醒,公共出借權第二階段試辦採全年度開放登記,下一期補償酬金(第4期,計算期間為今年7至12月)登記期限至明年2月15日止,鼓勵尚未登記的出版社、作者或譯者儘早完成登記。詳細登記方式請參閱「公共出借權登記系統」https://plr.moc.gov.tw/index.html,亦可電洽諮詢專線(03)560-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