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針對0904強降雨造成本市部分地區淹水及財產損失,基隆市政府已啟動「基隆市政府0904水災事件專案慰助計畫」,針對受災住屋、車輛及商家提供災害補助,並由各區公所採單一窗口、一次收件方式辦理,協助市民儘速恢復生活。

基隆市政府財政處表示,市府持續了解災後實際情形,也聽取地方及市民反映,考量部分受災情形未完全涵蓋於原有補助範圍,因此進一步研議擴大補助對象及相關機制,將公寓大廈公共空間及受災攤商納入補助範圍,讓災害救助更符合市民實際需求。
針對公寓大廈地下室、機電室及公共走道等共同使用空間,淹水未達50公分者,每棟補助3萬元;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每棟補助5萬元;如有重大災損情事,則須檢附維修單據申請專案補助,每棟最高20萬元。
在受災攤商部分,列入產業發展處列管的公有零售市場、夜市、攤販集中場及暫准設攤區攤商(不限是否辦妥商業登記),如因本次災害受損,可申請營業損失補助,一般災損每攤補助1萬元,重大災損最高補助3萬元。未列入列管名冊的受災攤商,如因災害造成重大損害並影響生活,也可循社會處急難救助機制申請協助。
財政處也同步調整災損認定方式,考量災後民眾通常會先行清理環境,未必能保留完整照片或單據,除民眾提供的資料外,也可依里幹事勘查紀錄、里長受災證明、廢棄物清運紀錄等資料認定,降低民眾申請補助的負擔。
財政處強調,災後補助以協助市民儘速恢復正常生活為目標,將持續依實際災損情形檢視補助機制,並採「從寬、從速、從優」原則辦理,由各區公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民眾如不確定符合哪一項補助,可就近向所在地區公所洽詢及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