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為協力企業取得減碳轉型資金,行政院於115年9月14日修正發布「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增訂「辦理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變遷調適之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事項」,完備政府提供事業減碳融資支持之法源依據。環境部已於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編列新臺幣5億元額度,辦理淨零轉型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9月17日與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共同辦理培力工作坊,啟動「企業減碳融資支持-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專案貸款」宣傳說明。
今日會議由氣候變遷署蔡玲儀署長主持,邀集石化、鋼鐵、水泥、電子等30餘家產業公協會代表出席,進行產業意見交流互動。蔡玲儀署長表示,專案貸款鼓勵企業優先投入節能設備汰換,不僅能降低能源成本與提升效率,更能強化調適能力,提升氣候韌性。

環境部說明,近期將對外公布「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專案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實施要點」,草案內容前已廣徵各界意見。申貸對象涵蓋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或有限合夥法登記之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貸款用途設定在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減量措施之機器設備資本性支出。本貸款由環境部氣候變遷署與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合作提供最高9成信用保證,並由環境部補貼年利率1%利息(最長補貼5年);每一申貸企業貸款額度最高5,000萬元,且不超過專案經費8成及實收資本額3倍。此外,已取得環境部審查通過自主減量計畫之企業,得採既有核定文件替代技術可行性審查報告,大幅簡化申辦程序。
環境部強調,專案貸款預計於今年11月底正式開辦,為協助更多企業瞭解專案貸款申請細節,開辦前將分區辦理多場次宣導說明會,相關會議訊息將刊登於氣候資訊公開平台之公開會議(網址:https://www.cca.gov.tw/info/),廣邀各方產業代表參加。
圖片來源:環境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