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於昨(11)日7時56分許,接獲報案指稱,北區金龍街與錦中街發生自小客車與普通重型機車碰撞事故。
初步了解,係機車駕駛(徐女,95年次)由健行路沿金龍街左轉錦中街往三民路方向行駛;自小客車(陳男,55年次)則由崇德路沿錦中街左轉金龍街往健行路方向行駛,雙方於無號誌路口發生碰撞,造成機車駕駛手腳擦挫傷,經救護人員處置後送醫。經員警方初步檢視現場,未發現毒品跡證及相關徵候,亦無酒駕情形;事故肇責部分,依規定蒐證釐清案情。
第二分局呼籲,行經無號誌路口時,駕駛人務必減速慢行、注意左右來車,轉彎時應充分確認路況,切勿因一時疏忽造成事故,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