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一名王姓運將(59年次),日前在西區忠明南路載客時,因乘客行李量過大,隨手將自己背包放在路邊機車坐墊上,隨後將乘客送達桃園機場,才發現背包還留在臺中。
中市警一分局公益派出所於115年7月31日中午12時50分獲報後,值班警員馮婕妮立即協助調閱監視器,發現王男於早上9時56分將背包放在民宅前的機車上。隨後派遣警員葉碩峰、楊晉嘉趕往現場,員警在現場發現該背包,並將背包帶回公益派出所代為保管。
王男於當日19時許,從桃園機場返回,前往公益派出所認領,經王男清點現金、護照及重要旅客文件皆在背包內,未有任何損失。王男非常感謝警方迅速地幫他找回背包,讓他得以順利出國。
第一分局呼籲,隨身財物勿離眼,不論出門在外、搬運行李或搭乘交通工具,務必做到財物不離身、離去前複查,隨手將貴重物品放置於路邊、車頂或機車坐墊上,極易因一時疏忽引發遺失或遭竊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