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竹南鎮龍山路一段8月22日下午2時30分許發生一起汽、機車碰撞交通事故,竹南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處理。
經警方初步調查,91年次郭姓女子騎乘普重機沿龍山路一段由北往南直行,行經事故地點時,與59年次葉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發生碰撞,葉男稱其欲從路旁駛入車道,疑似因未發現直行的郭女,而造成事故發生。此事故造成雙方車輛受損,郭女手部擦挫傷。雙方駕駛酒測值均為0mg/L,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竹南分局呼籲,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9條規定,車輛起駛前應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駕駛人起駛或進入車道前,務必確認周遭路況,切勿貿然行駛,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