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天祥派出所警員蔡名傑接獲熱心民眾將拾獲一只腰包送至派出所,該民眾表示,在晶英酒店前發現腰包遺留地面,擔心失主焦急尋找,便立即送交警方處理,希望能盡快物歸原主。
警方受理後,立即清點腰包內物品,並依據證件資料查證失主身分,確認失主為臺北市街頭藝人胡姓男子,隨即主動聯繫其前往派出所領回遺失物,胡姓男子接獲警方通知後,立即趕赴派出所領取腰包,經清點,包內現金、證件及其他重要物品均完整無缺,胡男表示,原本發現腰包遺失時十分焦急,所幸有熱心民眾拾金不昧及警方積極協助,才能在短時間內順利尋回,對警方及拾得人的熱心協助頻頻表達感謝。
新城警分局表示,民眾如拾獲遺失物,應儘速送交鄰近警察機關處理,由警方依相關規定妥善保管並協助通知失主領回,不僅能保障失主權益,也能避免衍生不必要的法律爭議,同時提醒民眾外出旅遊或從事活動時,應隨時留意隨身財物,離開前再次確認物品是否攜帶齊全,以免因一時疏忽造成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