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執行公共安全維護,迅速偵破毒駕衝撞案。被告陳○霖於民國115年8月8日晚間施用毒品後駕駛小客車,行經嘉義市保成路一帶無故倒車衝撞停等紅燈車輛並逃逸,隨後接續衝撞兩處工廠及現場民眾,致人受傷並造成財物毀損,經警方獲報當場逮捕,並於車內扣得毒品等物。

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毒駕公共危險、傷害及毀棄損壞等罪嫌重大;其僅因細故即接續衝撞,危害社會治安甚鉅,且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遂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嘉義地方檢察署強調,針對各類毒品犯罪及危害社會治安之暴力行為,檢警必定嚴查速辦,以維護社會治安並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