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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六合停車場申請登記事宜,基隆市府交通處回應

報新聞/編輯部

有關六合停車場上一張登記證114年6月30日到期,業者表示台肥土地租約須至總公司簽核,故業者取得土地契約於114年7月29日始送件。所送申請面積與停車位數變更(縮減),與原設置許可及停車場登記面積及車位數不同,故於8月5日函退並輔導其重新申請變更後的停車場設置許可及停車遲場登記。

輔導申請期間與業者及相關單位多次會勘協調,因重新申請設立停車場要符合充電樁設置規定,業者於115年3月5日始提送修正電動車充電車位及婦幼、身障專用車位等修正資料申請文件,經確認後於115年5月13日核發設置許可,本府接續輔導申請停車場登記。輔導申請期間,為照顧地方停車需求,市府從未要求停車場業者退場。惟業者於7月31日來電表示因地主台肥公司不續租土地並限期8月31日前歸還土地,導致六合停車場無法繼續經營。

另了解該停車場業者與台肥土地契約是以每年續簽為原則,每年業者等候台肥土地續租期間,市府考量地方停車需求,皆支持該停車場繼續設置從未要求退場。本案後續將聯繫協調台肥公司續租土地予停車場業者或由台肥公司自行經營停車場使用,本府當積極協助輔導停車場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