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新竹警新湖分局日前受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3名員警有違法查詢個資、洩密等罪。本案在近日針對涉案的員警發動搜索、約談,根據證據逐一調查員警可能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侵占職務上特定持有之物等罪。本案經檢察官複訊後,於17日下午分別諭知黃姓前所長、吳姓員警各以新臺幣10萬元交保候傳;另杜姓員警由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本分局將依法報請停職。
涉案的3名員警分別為湖口所黃姓前所長(已調離新湖分局)、新豐所杜姓員警及湖鏡所吳姓員警。其中2名警員畢業不到2年。對於員警違法行為我們感到非常痛心。新湖分局自清自檢,對於內部違法犯紀行為,絕對堅持「警紀警辦」之立場,不會包庇、不會姑息,更不能容忍同仁違法犯紀。
未來,我們會持續加強同仁法紀教育及督導考核,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