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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詐騙「斷點」被抄!苗栗檢警聯手破獲億元機房 「科技幕後黑手」一審重判 12 年

苗栗地方檢察署

報新聞/編輯部

為徹底打擊詐欺集團、阻斷境外電信詐騙供應鏈,苗栗地檢署檢察長林映姿上任後將「打詐」列為首要任務,強力指揮檢警機關針對電信詐騙轉接機房進行系統性掃蕩。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一起重大家族式科技轉接機房案作出 115 年度重訴字第 1 號刑事判決。被告林偉綱因位居犯罪組織管理階層,指揮並架設網路電話交換器(DMT)機房,隱匿發話號碼供跨境詐欺集團利用,導致 78 位被害人受騙,整體不法損失金額高達新臺幣 1 億元。法官認其惡性重大,依指揮犯罪組織、加重詐欺取財等多項罪名,判處林偉綱有期徒刑 12 年,併科罰金新臺幣 30 萬元。

金錢誘惑走向犯罪!33歲青年架數十臺交換器淪「詐團黑手」

判決書指出,正值青年的被告林偉綱(現年 33 歲)不思循正當管道獲取財物,受利益誘惑加入具有結構性、牟利性的電信詐欺集團。他自 114 年 1 月起,負責進口、架設並管理分散於臺灣各地的網路電話交換器等電信設備,藉此建立隱密性極高的轉接斷點。

林偉綱透過臉書等社群網站刊登「租借電話線、家電做電商客服」等廣告,以每月 1 萬至 1 萬 8000 元不等的租金為誘餌,吸引並招募不知情的民眾(人頭)申辦市話門號。他隨後指導其將交換器設備安裝於臺中、新竹、苗栗、花蓮等 17 處處所。當設備順利運行後,林偉綱便利用網際網路遠端操控這些轉接機房,使位於境外的詐欺集團成員得以偽裝成台灣在地市話致電被害人,並以假冒警察、檢察官、書記官等手法實施詐術,造成檢警機關因技術斷點而極難查緝。

龐大受害規模:78人落入陷阱、6名主嫌落網及通緝

在檢警聯合追查的這起案件中,核心犯罪結構主要涉及 6 名核心成員(包含被告林偉綱、在大陸設點的通緝主嫌、協助招募人頭並維護機房的兩位犯嫌,以及負責牽線的兩位共犯),其餘數十名則為涉案人頭或申登人。

該轉接機房在營運的短短數月間,對社會造成了災難性的破壞。詐欺集團利用林偉綱架設的「科技保護傘」,成功詐騙了 78 位被害人。其中,被害人翁姓被害一人就被榨乾高達 1425 萬餘元、李姓被害遭轉帳詐騙 1621 萬餘元,另有陳姓被害因誤信假檢警話術,分次匯款、面交、甚至被誘騙簽發本票設定抵押,累計被騙取高達 3000 萬元。整體被害總金額突破 1 億元大關。

審理期間,辯護律師曾主張警方在 114 年 11 月 4 日進行的夜間搜索未明確告知拒絕權、且手機電磁紀錄無證據能力。但承審法官勘驗員警密錄器後發現,員警當晚已明確告知被告「可選擇隔天日出再搜」,是在取得被告「就快一點結束」的明確自願明示後才放行。且被告在面臨會勘異常、同夥人頭出事去交保時,曾在 Telegram 傳送「你出入小心,前陣子掃大波的」、「要有一套完美的下車機制,不然人頭會縮」等訊息,電腦也有瀏覽「轉市話詐騙」新聞的紀錄,其主觀上「明知供詐騙使用」的事實至為明確。

法院審酌,被告林偉綱居於機房管理核心,犯罪所生危害極其嚴重。且其在犯後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亦未賠償被害人一分一毫。最終,法官依指揮犯罪組織罪、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以及 6 權修正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的三人以上共同詐欺獲取財物達 500 萬元罪、68 權加重詐欺取財罪及加重詐欺未遂罪,合併判處林偉綱應執行 12 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30 萬元。扣案的手機及電腦主機宣告沒收,並追繳追徵其 四萬元之犯罪所得,讓這名隱身於螢幕後方的打詐頭號黑手付出沉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