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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偷拍案延燒!鄭孟洳市議員轟警局密錄器制度失靈

三民一員警涉偷拍案疑點重重 鄭孟洳促警局徹查證據保全流程

圖:高雄市議員鄭孟洳辦公室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高雄市議員鄭孟洳今(19)於市政總質詢中針對近期發生之「三民一偷拍案」進行質詢,表示該案已嚴重破壞民眾對警方信任,希望可以重新檢討密錄器使用機制與稽查制度,並從制度重建警方公信力。陳其邁市長回應,將要求警察局積極協助被害者,並重新調查、協助移請地檢署送辦。

鄭孟洳在質詢中談到,此案最令人憂心之處,不只在於涂姓前員警個人的違法行為,更在於受害者第一時間反映後,相關證據是否被即時保全、處理流程是否透明、警局是否有主動告知進度與提供支持。根據受害者公開陳述,她因與男友發生衝突而報警求助,員警到場後將兩人分開處理;其中涂姓員警在對受害者進行筆錄與所謂偵查過程中,要求她退去衣物、擺出不合理姿勢並疑似拍攝。事後受害者越想越不對,與男友比對處理過程後,發現男友並未遭遇相同處理,才進一步向派出所反映,要求調查密錄器與員警手機內是否有相關影像。

圖:高雄市議員鄭孟洳辦公室提供

鄭孟洳指出,受害者向派出所反映後,卻得到前後不一致的說法。受害者表示,所長稱密錄器只拍到受害者身心科藥物,並未拍到其他畫面;但另一名女督導又稱,密錄器與手機中完全沒有任何與受害者有關的照片或影像。鄭孟洳質疑,所長與女督導看到的是同一份密錄器內容嗎?如果看到的是同一份資料,為何說法會不同?這時間上的落差,中間是否存在調閱、保存、移交或刪改的疑慮?

圖:高雄市議員鄭孟洳辦公室提供

鄭孟洳進一步指出,本案後續雖查出涂姓前員警偷拍多名報案女性,並遭檢方起訴,但揭露此案的受害者,最後卻因涂姓前員警涉嫌滅證,導致查無照片、證據不足而不起訴。她強調,這正是本案制度面最需要檢討的地方,因為一旦第一時間沒有保全證據,受害者即使勇敢站出來,也可能因為證據消失而求助無門。

鄭孟洳表示,卷內資料顯示,涂姓前員警當天有多項異常行為,包括執勤過程中兩度關閉密錄器、頻繁開啟手機相簿高達42次,並在被通知返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後,隨即刪除手機內23張照片。這些情節足以讓外界合理質疑,派出所在受理受害者對涂姓員警的報案申訴後,是否有即時扣押或封存相關設備?是否有避免犯案警員接觸、刪除或變更證據?是否因為處理時間落差,導致關鍵證據滅失,進而影響受害者權益?

鄭孟洳也批評,警察局在事件爆發初期僅記涂姓前員警一大過,並調往湖內分局警備隊,之後還能請調至鳳山分局警備隊執勤,直到輿論升高後才做出兩大過免職處分。她質疑,當案件涉及性騷擾、偷拍、濫用公權力時,為何第一時間不是停職或調離與民眾接觸的勤務?為何要等到輿論炸鍋,警局才升高處分?這樣的處理,不只難以保護受害者,也讓基層員警與民眾對制度失去信任。

針對鄭孟洳質詢,警察局長趙瑞華表示,密錄器管理已有既定辦法及稽查制度,該名員警已違反規定,須受嚴厲處分。若此案有新事證,警察局都會全力協助當事人。趙瑞華也承諾,警察局不會再讓這樣的事情發生,將修正制度,並堅持性騷擾零容忍。

高雄市長陳其邁也在答詢時表示,針對警察涉偷拍案,已要求警察局要有更積極作為,並深刻檢討內部管理機制。市府將透過三項作為落實被害者保護:首先,要求警察局積極協助保全證據,若查獲新事證,即移請地檢署重新偵辦;其次,立即檢討並調整警局性騷審議會機制,改以外部委員為主,行政主管僅從旁協助行政調查,確保事實判斷公正客觀;最後,所有性騷個案警局須列管追蹤進度,並請社會局主動積極聯繫,提供關懷,協助被害人取得法律服務及相關諮詢,確保不漏接任何被害者。

圖:高雄市議員鄭孟洳辦公室提供

鄭孟洳強調,密錄器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民眾、保障員警,也保障執法真相。如果密錄器可以在關鍵時刻被任意關閉,或事後無法清楚追蹤保存、調閱與稽核紀錄,那密錄器就不再是透明執法的工具,而可能變成形式上的裝備。她要求警察局全面檢討密錄器使用規範,建立異常關閉通報、定期抽查、調閱紀錄留存與第三方稽核機制,特別是涉及性平、家暴、性騷擾、兒少及脆弱處境報案人案件時,更應有更高強度的證據保全標準。

鄭孟洳表示,近期醫美診所「系統性針孔偷拍案」震撼社會,民眾對隱私與性影像安全高度不安。警察局更應該成為保障人民安全的最後防線,絕不能讓公器、公權力與勤務現場,變成侵害民眾身體自主與隱私的工具。她要求警察局針對本案提出完整檢討報告,包含密錄器管理、證據保全、懲處時程、受害者關懷及防止再犯機制;尤其受害者報案後,不應只能被動等待結果,更不該透過媒體才得知涉案員警調動,警局應建立主動告知進度、提供心理支持與社工轉介的標準流程,避免受害者在制度中孤立無援。鄭孟洳強調,唯有讓真相被釐清、證據被保全、受害者被接住,才能重建民眾對派出所與警察制度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