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警員李旭豐、吳宜庭於115年5月6日15時許,接獲超商店員通報疑似有民眾遭遇詐騙,警方立即前往現場查處。

經警方到場了解,張男(60年次)至超商索取紙箱準備寄送包裹,惟店員察覺包裹重量異常輕盈且神情略顯緊張,遂機警通知警方到場協助,警方到場後耐心詢問,發現渠因誤信詐騙集團話術,對方佯稱可協助申請健保基金,並要求其寄送提款卡配合辦理程序,警方說明此為典型交付提款卡詐騙手法,詐騙集團常以申辦補助、投資獲利或協助貸款等名義,誘騙民眾交付提款卡及密碼,藉此作為人頭帳戶使用,不僅可能導致存款遭提領,更可能涉及刑事責任,經警方耐心勸導後,張男驚覺受騙當場取消寄送提款卡,成功避免個人帳戶遭詐團利用,本案未造成財物損失。
頭份分局分局長郭譯隆呼籲,凡遇網友或不明人士要求提供提款卡、銀行帳戶、密碼或寄送金融資料時,務必提高警覺,切勿輕信。如有疑問,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查證,避免落入詐騙陷阱。

